成唯识论义蕴卷第五
《成唯识论义蕴》·道邑
密州开元寺道邑撰 依者,于义俱。第七啭声者,就第七依声之中,复有于、依两义。今论言依者,取其于义,谓于语上立为因故。恐滥依义,故此简之。 三种十因者,各有善、染、无记也。 然实二性者,因无记、佛善也,故唯二性。 但以三相至同所依故者。谓小乘但许三相,及得随所依,法通三性,不许名随声,故为例也。 不可言相是共有因等者,彼救云:相等通诸法,是共有因,故随所依通三性。名但依声,非共有故,不通三性。言大乘共有因义皆通故者,大乘名亦依光明、妙香、味等故,是共有因,与三相得等义皆通故,所以例同于相通三性也。 依体立义者,以语体为依,所以能诠;义为随说,因语不异能诠也。 有以能受为因,所受为果者。待心先求,而物后应也。多以所受为因,所受为果者。待足往来,待手持物也。多以所受为因,能受为果者。如境先至,而后受生也。不问同异至名为自果者。同性谓名言种,异性谓业种。问:业种因果异性,何名相称?答:善业招善趣,恶业感三涂,亦名相称也。 且净因中至为远因者。谓净因中有本有无漏种,由善友闻教等润,后生无漏能证涅槃。即以本有种望无漏能证之智为远因,不望涅槃也。瑜伽论说安住种姓补特伽罗,种姓具足能为上首,证有无余二涅槃界。彼望清净为牵引因,恐人不解此文,故疏言勿见等。 然此二及至除无间等者,谓前六识引无漏时,必非无记,定善性故。无记六根,亦不能发无漏六识。若七八前念及为意根,虽是无记,能引发无漏识也。 根中至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