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义蕴卷第四(末)

《成唯识论义蕴》·道邑
密州开元寺道邑撰 上二界全多分无故者,不定四中,悔、眠上二界全无,寻、伺二界多分无,唯初禅少分有。又二界中,无色界全无,色界多分无也。 有欣上至恶法亦是瞋者。此中不以善为上,染为下,但从所欣所厌为上下也。故说贪是欣上之恶法,嗔是厌下之恶法。所欣之中亦通于善,爱佛贪灭亦贪故。所厌之中亦通于染,缘他见等生嗔忿故。 然说恶至从果为言者。问:恶作即厌,前说大乘,厌通三性,说无贪等。既尔,恶作即通三性,今何故说从果为言?答:此既于果假立因名,故因从果说通三性。若不从果而从厌者,乃至无贪及嗔欲等通于三性。无贪嗔等虽体即厌,不名恶作,本欲明悔,恶从于果,立此名故。 是我恶边作者,先不作时,名为恶边,起嫌恶心,名之为作,故云是我恶边作也。或应云是我边恶作,文言倒也。 俗云措、作一体异名者,措音仓各反,是失错、错乱之字,与作全别。俗无此言,实是措字,应为尊放反也。 或复有义,至聚上假立者,总聚谓总五蕴身,别聚即心、心所。 惛沉障止引沉没故等者。惛沉、睡眠,二俱沉昧,故合为盖。言障止者,止谓静虑之义,厌诸染法,由惛沉等生诸烦恼,故障于止。掉悔粗动,故合为盖。举者,行相高明,谓诸善法,由心掉动,善法不生,故障举。舍者,任运平等,平等静住之义,心犹豫时,舍必不生,故疑障也。随彼聚至所为体故者。此说善、无记悔、眠,即以善、无记心、心所为体,随彼多少,总聚立也。善中必无,轻安可有?余善及触、欲等无记,准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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