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七

《起信论疏记会阅》·续法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璇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三释上生灭之相。 【记】生灭相者。以立义分中云。是心生灭因缘相。于中心生灭。与因缘。已如上释。今则分别相之一字。然是生灭家之相。故兼言也。 △文分三。初牒前标数。二徴列略显。三广释其相。 初牒前标数。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 【疏】生灭相。牒前。有二种。标数。 【记】初明心。复释因缘。次又分别相。故言复次分别相也。 牒前者。谓牒前立义分中文也。 △二徴列略显。 云何为二。 一者。粗。与心相应故。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 【疏】云何。徴也。 一下。列也。六染中。前三染是心相应。其相粗显。经中说为相生灭。 二下。谓后三染。是心不相应。以无心法粗显之相。其体微细。经中说为流注生灭。 【记】相粗显者。分别染净。念虑三世。人我见爱。贪瞋炽然。览而可别故也。 经中者。楞伽云。诸识有二种生住灭。谓流注。及相。相者。现行体相也。如根之发苗。故属粗分。事识分别六尘如此。无心法者。心。能缘心王也。法之一字。通于数境。谓心所使法。心所缘法也。如前思知。 流注者。种子相续也。似平流之水。望如恬静。故属细分。解深密云。阿陀那识甚微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杂心论云。相似相续。不知无常。 然此与心相应等言。取义不便。为有与之一字。盖译家不细磨琢也。后译只言一者粗。谓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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