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二

《起信论疏记会阅》·续法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璇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二法(二)。先开章。次释义。 先开章。 一。约法生起本末显分齐。 谓依此论所诠染法。从本起末。略有五重。以对诸宗。显其分齐。 【记】前以能诠为门。故云约教。此以所诠为门。故云约法。法者。权实义也。先生为本。后起为末。依诠染者。以净法是摄末归本义。今明从本起末。故唯取染。列别不摄曰种。等而升进曰重。今约法义生起。故不云种而曰重也。略五重者。广即十四。今于十四之中。类束为五。即一心二门二觉三细六粗之法。故云略也。对诸宗者即前五教。也。 △次释义(二)。初正明。二别示。 初正明(五)。初一心。次二门。三二觉。四三细。五六粗。 初一心。 五重者。 初。唯一心为本源。 即华严经一真法界。然华严所宗。虽四法界。而彼疏云。统唯一真法界。谓寂寥虚旷冲深包博。总该万有。即是一心(正当此门)。体绝有无。相非生灭。莫穷其始。宁见中边(即下心真如门)。迷之则生死无穷。解之则廓尔大悟(即下心生灭门)。 【记】五重者。五中二三。以略分真妄。故云开云明。后二唯约妄论。具显次第生起。故言生也。一心为本源者。为。是也。谓此一心。是一切染净法之根本。其犹水源。为万流之本。更无有法。为心之本。故云唯一心。本。即源也。经云。诸法所生。唯心所现。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法喻双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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