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第十九章
《道德真经注(元吴澄)》
希言自然。 听之不闻曰希,希言,无言也。得道者忘言,因其自然而已。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飘,狂疾也。骤,急暴也。自旦至食时为终朝,自旦至暮时为终日。不因其自然而轻躁发言,譬如天地之飘风骤雨,皆反自然之常而为怪变者也。天地反自然之常,其为怪变尚不能久,不及终朝终日而止,况人而不因自然可乎? 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 从事于道,谓以道为事也。道者,有道之人。德者,有德之人。失者,庸下之人,所为不能无失者也。同,与《庄子齐物论》之齐相近,谓与之合一,不相非异也。惟因其自然而希言,故凡上等次等下等之人,皆视之一同而无非异。盖道者德者与我为一,无所容言矣,至若失者,他人虽以为失,彼则自以为是,固亦有自然之是也,岂可不因其所是以是之,而乃妄言以非之哉?庄子曰:不言则齐,齐与言不齐,言与齐不齐也,故无言。亦老子希言自然而玄同之意。○齐与言与音余。 同于道者,道亦得之;同于德者,德亦得之;同于失者,失亦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道德之人以我同之,印证参同,夫何间然。失者之人以我同之,亦或缘彼之独是而悟我之公是,则三者之人皆以我伺之而有得也。然此惟有道之人者能之,苟道之实有所不足于己,则其待人也,必有不以道之实者焉,而是是非非强加分别矣,岂能如此玄同也哉。 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