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伯叔父母【缌麻】
《明代律例汇编》·律例汇
【谓父之再从兄弟及妻。即父同曾祖兄弟】 再从兄弟【小功】 再从兄弟妻【无服】【谓父伯叔兄弟之子,即同曾祖兄弟】 再从侄【缌麻】 再从侄妇【无服】 【谓再从兄弟之子。即同曾祖兄弟之子】 族伯叔祖父母【缌麻】【谓祖之同堂兄弟及妻。即公之伯叔兄弟】 堂伯叔父母【小功】 【谓父之伯叔兄弟及妻】 堂兄弟【大功】堂兄弟妻【缌麻】 【谓同祖伯叔兄弟】 堂侄【小功】 堂侄妇【缌麻】【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子】 堂侄孙【缌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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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律例汇编》目录
御制大明律序
进大明律表
问刑条例题稿
重修问刑条例题稿
重修问刑条例题稿
进新刻「大明律附例」题稿
族曾祖父母【缌麻】
夫族兄弟【无服】
出嫁女为本宗降服之图
齐衰不杖期
大功九月
妇为夫兄弟孙之妻。 【 即侄孙之妻。】
例分八字之义
六赃图
斩 四十贯
在京罚运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