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九年

《台湾资料清高宗实录选辑》
乾隆四十九年(甲辰、一七八四)春正月十五日(辛丑),谕曰:『黄仕简着加恩在御前侍卫上行走』。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一百九十六。 二月十八日(甲戌),谕军机大臣曰:『雅德奏:「台湾械斗焚杀案内各犯,应从重改发伊犁、乌噜木齐者共二百八十九名口。既准部咨,伊犁遣犯过多,酌拟改发;请将此案人犯,发极边烟瘴充军」等语。所办太属拘泥,已于折内批示矣。前伊勒图因该处遣犯过多,酌请分别停遣,原指积匪及窃盗等犯而言;今此案人犯均属械斗焚杀、犷悍不逞之徒,岂可容留内地!况该犯等犯事系在例前,又何得援新定之例率拟改发;且案犯不过二百八十余名,伊犁等处亦何至难于安插,不能容留耶!雅德所奏,实属太不晓事;着传旨严行申饬。所有此案人犯,仍照原拟发遣。将此传谕雅德,并谕伊勒图、海禄知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一百九十九。 三月二十三日(戊申),上阅福建水师。 二十六日(辛亥),谕曰:『永德年老,着留京在散秩大臣上行走;福州将军员缺,着庆桂调补』。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二百一。 闰三月初十日(乙丑),谕:『前任福建台湾道李浚原于漳州府知府任内承审案件迟逾二参分限,经该抚雅德参奏革职。嗣李浚原前赴行在接驾,因将其平日居官如何之处?询问富勒浑,并寄询雅德。前据富勒浑称:「该员才力强干,尚能熟悉闽地情形」。今雅德覆奏亦称:「该员在闽历任府、县,办事认真,尚属有志向上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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