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四年
《台湾资料清高宗实录选辑》
乾隆四十四年(己亥、一七七九)春正月十八日(癸卯),谕曰:『福州副都统额尔布年已衰迈,着原品休致。福州有将军一员、副都统一员足敷办事,此缺着即行裁汰』。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七十五。 二月十六日(辛未),吏部议覆:『闽浙总督杨景素等奏称:「台湾俸满人员,向俱循例报满,并无甄别;请嗣后照台湾俸满武职例,一体察验」。应如所请,令该督、抚甄别,照烟瘴俸满例:政绩卓著者,保题升用;无实政而年力富强者,仍补原官,将俸满应升查销;无劣迹而办事因循、年力就衰者,勒休』。从之。 二十一日(丙子),谕曰:『黄检现已降旨交部严加议处,并着来京候旨;福建巡抚员缺,着增福补授。………增福未到福建之前,所有巡抚事务,着杨景素兼署;并令黄检速行来京』。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七十七。 三月初二日(丙戌),吏部议奏:『福建巡抚黄检私刻伊祖故大学士黄廷桂奏疏,应革职治罪』。得旨:『黄检着革职』。 十四日(戊戌),谕曰:『直隶总督员缺,着杨景素调补;闽浙总督员缺,着三宝调补』。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七十八。 夏四月二十三日(丁丑),原任福建巡抚黄检疏报:『罗源、晋江、同安、龙溪、海澄、诏安、尤溪、永安、建阳、浦城、霞浦、福安、寿宁、龙岩、诏安厅、长汀、彰化、诸罗、淡防厅、侯官等二十厅、州、县乾隆四十三年开垦屯田地三十五顷六十亩有奇』。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