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三郊组合公评安平海关口磅工章程

《台湾私法商事编》
一、自光绪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即旧历丙午年四月二十九日起,凡有安平关口轮船帆、舟重轻各货磅工兼上落岸苦力工银,照左开公订,分别定额开给工资,概用台票为准。 一、重经货,如三百斤以上,每件磅工订银五占。 一、同,二百斤以上,同订银四占。 一、同,一百五十斤内外,同订银三占。 一、轮船帆舟一律,砂糖、米、麦、麦仔、荳、麻,另捆三粒;福肉、棉花、草席双篓庄、福壳等货磅工兼上落岸,每件订银三占。如上岸者,半额。 一、福肉一小包,五十外斤,磅工一占二厘。 一、福壳单篓庄磅工,上落岸,公订一占五厘。 一、轮船帆舟,一律、薯签米、香脚、笼纸、布袋每捆五十脚;五印醋、绍兴酒等磅工,上落岸,公订每件一占。上岸半额。 一、绸仔、井澳布、紫布、麻苎布磅工,上落岸,每同一角。 一、孤支花金、西金、白古、粗纸磅工,每支二角。 一、生粇、麻、茶粇,每百块磅工一角六占。上岸半价。 一、菜圃、豆盐,每砽磅工七厘。上岸每件三厘半。 一、皮仔、末仔,每粒磅工七厘。上岸,每粒三厘半。 一、福丝,每支磅工三厘。上岸半额。 一、铁桶、生茶、桐油、乌油,每三十外斤;米袋装花金及什货四十斤内外,每件磅工一占。上岸半额。但生茶、桐油装柴桶者,二占半。 一、各重轻货及汕头入口等货,以四百外斤至五百外斤,每件订磅工七尖。 一、监督人每日上午十时到关口办事,至午后四时方准退回。 一、苦力人每日常川十名,如多舟多货,临时加添足用,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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