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笔人高得利

《台湾私法人事编》
立卖女子为婢字人,茅港尾保十六甲庄颜牛,同妻刘氏,有亲生女子名梅仔,年登八岁,年庚辛巳年六月二十二日未时生。兹因家事清淡,日食难度,夫妻相议,甘愿将梅仔出卖为媒,凭媒引就与下营庄陈宅出首承买,三面言议六八身价银陆拾大员正。其银即日同媒见交讫明白;其牛随即将梅仔交银主掌管为婢,任从改名使唤;若不合用,听其别卖。倘风水不虞,此乃天数,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卖女子为婢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媒收过六八身价银陆拾大员足,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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