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试

《台湾私法人事编》
凡巡幸所至,除现任京堂及翰詹科道,外官府道以上之亲兄弟子侄,准其迎銮献册,不准应试外,其进士、举人,取列一等者以内阁中书补用,贡、监生特赐举人,授内阁中书,学习行走,或赏给举人。一体会试,列二等者给缎,或令充各馆誊录。康熙四十二年、四十四年两次南巡,江浙考取士子共七十三人。乾隆十六年南巡,考取进士一人,贡、监生八人。二十二年南巡,考取进士一人,贡、监生十人。二十七年南巡,考取进士四人,举人一人,贡监生七人。三十年南巡,考取进士二人,举人三人,贡监生十人。三十六年巡幸山东,考取贡监生二人。三十八年巡幸天津,考取举人一人,贡监生四人。四十一年巡幸山东及天津,考取进士、举人共七人,贡监生六人。四十五年南巡,考取举人、贡监生十六人。四十九年南巡,考取进士一人,贡监生二十人。五十三年巡幸天津,考取举人一人,贡监生三人。五十五年巡幸山东,考取贡监生二人。五十九年巡幸天津,考取举人一人。嘉庆十三年巡幸天津,考取贡监生六人。十六年巡幸五台,考取举人三人,贡监生六人。以上皆取列一等,授内阁中书及赏给举人(大清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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