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科目及答案文体
《台湾私法人事编》
凡考试艺业,童生试书艺二,覆试减书艺一,加论(论题孝经、小学间出)有能习御纂经义者,策对不失旨,视正考卷无疵,即准招覆。诸生岁试书艺二、经艺一,冬日减书艺一,科试书艺、经艺、时务策各一,冬日减经艺,仍摘问御纂经义,必条对明晰,考案始居前列。优生始贡成均,选拔分试二日,首日书艺二、经解一;次日策一、五言八韵诗一;廷试书艺一、诗一。岁贡试书艺、经艺、诗,凡厘正文体,制义代圣贤语言,理解务取清晰,格律必归雄正,有尚诡异矜浮华者,黜之。学政岁科试竣。取各学生员前列十卷,两次送部,以待磨勘。 书籍 凡颁行书籍、御纂经解、性理、诗古文辞及校订十三经、二十二史、三通等书,皆颁行直省儒学,并许书贾镌版流传;若非圣之书,一家之言,不入于学宫者,士子不得传习。淫辨小说,坊肆不得刊行,民间不得留藏,学政巡试所属,严饬地方官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