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卷
《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历法典》·陈梦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八十七卷目錄 儀象部彙考五 新法曆書三〈渾天儀說三〉 曆法典第八十七卷 儀象部彙考五 《新法曆書三》 渾天儀說三 依《比例》原法復解圓線三角形。 圓線三角形中之比例,總歸四「原因」,生《四公論》,以盡 解或直或斜三角形之理。 《一論》曰:「凡多直角、三角形,得銳角同近底線者,以較 其弦及垂線之正弦,必皆互得比例。設後圖於儀上。」 圖 圖 甲乙丙丁為地平戊為天頂從戊過甲戊丙與庚戊己皆以直角交地平彼為子午圈此為高弧乙辛丁當赤道圈以直角交子午於辛以斜角交地平於乙於丁蓋多三角形中取二形即丁辛丙及丁壬己乃二形中有丁辛與丁壬為 「弦線,辛丙與壬己為垂線,丁丙、丁己皆底線銳角在 丁。依常法以辛癸及壬寅兩弦線之正弦,與辛子及 壬丑兩垂線之正弦互相較,先得三線,其餘線俱可 得矣。」今用渾儀顯之,試以二弦線及大形中之垂線, 求小形中之垂線,因而設丁辛得九十度,為赤道一 象限,丁壬為赤道四十二度之弧,辛丙則其地平高, 得四十八度二十五分。法移高弧在壬下至地平,得 壬己弧,為三十度○二分。或安高弧,以三十餘度交 赤道圈,即自限小形之弦,可并得兩弦線。欲求大形 中之垂線,則辛丙必為子午圈上之弧,自地平至赤 道高四十八度二十分。或以二垂線及大形中之弦 線,求小形中之弦線,各依前所定度。則自壬高弧交 赤道處,至本赤道交地平丁必得四十二度。 《二論》曰:「凡多直角、三角形,得銳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