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美的娱乐法
《浮生漫谈》·张竞生
美的人生观,也是善于娱乐的人,就其广义说:凡起居、饮食、住处、性欲都取了娱乐的态度与享受。一切都娱乐化了;在工作上,在交际上,甚且在决斗上,都看作一种娱乐消遣法。这些人是“至人”,可惜人们是未易达到的。 人们最多所能达到的,只有局部的娱乐法,如加入夜总会跳舞,或去看电影戏剧,或加入体育会操之类,但可惜乡间人终年疲倦于工作,连最少的局部娱乐也不可能! 人类在小孩时就有本能的娱乐法——就是各种的玩耍法。考究这些玩耍法,是为他们将来长成时从事工作与战争的预备。所以小孩最喜欢的玩耍是搏沙、糊土、建屋、筑桥,尤喜欢的是彼此比武格斗。偶然间也有做男女交合的事情。记得儿时,我在乡间与群儿游戏,有一日彼此做起“迎新娘”,是效法大人的。在迎亲之后,我与一女孩到僻静的地方,彼此脱下裤子,也干起那件事,但这是一种游戏,说不到有“深入”的做法,她仍然是清白身的。对于这种事情,我在前所介绍的《性史》第一集时(我只出这第一集,其余续集及别书都是假借我名的),曾极力提出为教师与家长们应注意禁止儿童这样娱乐法的。 我国也有“儿童节”,但儿童们只是集队散步旅行或集会听讲。究竟,这个节不会使儿童们起大兴趣的。我曾在德国遇到儿童节,那日的男小孩都雄赳赳地穿起戎衣,佩上竹木制的刀剑与枪矛,满街中闹出战争对敌的现象。这是德人军国民主义——侵略者的精神,是我们所极端反对的。还是那些女孩们打扮得如花美貌,彼此娇滴滴地在街上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