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主义之浅说
《师复文存》·师复
(一九一四年,四月) 素食主义有二义。一,以常人之肉食品,经医家考验,知其中含毒质至多,感动脑筋,污染血液,脑筋肠胃血络诸病,往往因为肉食所致,其中又有传染病之种子,为患尤烈(其详别述于他篇),惟素食者乃能免之,此医学的素食主义也。二,肉食者残杀生物以供吾人口腹之欲者也,以科学言,人为动物中之一族(欧美新动物学书皆以人与猴同列一族,名曰第一系),人之食肉,实无异于肉食兽之自残其类,以心理言,则好生乃人类之公性,吾辈主张扩充本来良德者,何独于此而忽之,此博爱的素食主义也,前者属于卫生问题,后者属于道德问题,要之不离乎科学之真理而已。 顾或有以为卫生问题与道德问题无关,因诟吾人不应混卫生与道德为一谈者。不知卫生与道德,以旧眼光观之,似无关系,实则人类之所以能进于文明,不外知求学以增脑智,知卫生以长体力,二者缺以,均未足以完人类之责任。故二者皆改良人格求人类进化之事也。夫以改良人格,求人类进化之事,而曰与道德无关,则又乌可?且素食主义,自卫生言则为爱己,自道德言则为爱他,已为人类中之一人,人又为动物中之一物,苟言博爱,则己与他同在其中,爱已爱他,均谓之仁,均为人道。不卫生即不爱已,不爱己即不爱人类中之一人,直可谓之不仁,有背乎人道。此卫生与道德实不能离而为二之说也。 或者又谓素食主义,不食动物而食植物、植物亦生物界之一,于博爱之道仍未圆满也,不知动植二科严明之区别,虽或难得,而普通之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