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镇志卷二十一

《嘉靖宣府镇志》·孙世芳
兵籍考 帝王以身致理,无所事兵,然兵亦不废,盖将窒乱源患,宁辑兆庶,保治平无疆也。若在我宣,地尤邻有熊氏,后即相沿称比干盾矣。要之,我兵既竞,因以潜,我兵既罢,以因以骋。疆域广隘,运祚短修,鲜不繇之。往牒所载,可征巳。明屋元之社,载周厥防,营坞星联,屯戍棋布,二百年边甿安枕席矣。其在于今,兵且溢额以人,或至罔有战,患将萌靡,三足恃也。炳先几者,得无彻桑至计乎?作兵籍考。 周 成王用周公为相,定乡遂军制,以大司马统之。别乡遂一军,军将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日。按周畿兵不出重内也,其有盗贼,即役其方之民人,而命上公帅焉。至于调兵,诸侯亦各从其方之便者,则小宰奉书以牙璋发之耳。 秦 始皇开天下,分置上谷郡,郡置材官。秦制,大率民凡百人,用五十人。为农五十人习战,年一十三附之畴官,给部县而更,谓卒后,给中都二岁,谓正卒,复戊卒。边一岁首赐,凡战获三,谓爵戊级,皆以战功相君长。 汉 高帝十一年,诏郡守置轻车骑士。帝既踵秦制,用材官,复命郡守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山骑士,平地阻用用村官。又车郡设骑都尉,佐太守,典讲武肄,课戎职,甲试卒岁。凡在官时三十二年,自二十三以上为正卒大十五乃得免归田亩。 文帝十一年,篡民来实。太子家令晁错上言:远方卒之守塞,一岁而之更,能不不知如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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