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本篇

《乐记》·戴圣
原文: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耐动,放行于声。声相应,放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于戚羽毣,谓之乐。 译文:一切音乐的产生,都源于人的内心。人们内心的活动,是受到外物影响的结果。人心受到外物的影响而激动起来,因而通过声音表现出来。各种声音相互应和,由此产生变化,由变化产生条理次序,叫做音。讲音组合起来进行演奏和歌唱,配上道具干戚、羽旄的舞蹈,叫做乐。 原文: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哗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历;其散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 译文:乐是由声音生成的,它产生的本源在于人心受到外物的感动。所以心中产生悲哀的感情,则发出的声音就急促而低沉;心中产生快乐的感情,则发出的声音就舒展而和缓;心中产生喜悦的情感,则发出的声音就振奋而奔放;心中产生愤怒的情感,则发出的声音就粗旷而激越;心中的产生崇敬的情感,则发出的声音庄重而正直;心中产生爱恋的情体,则产生的声音和顺而温柔。这六种情感并非出自人的天性,而是受到外物的激发而产生的。 原文: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译文:所以先王十分注意怎样来对人们进行影响,用礼制来引导人们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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