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解剖

《批评的精神》·王统照
壮美与优美 美者,超乎言语动作之灵妙的事物也。美学者,研究超越人生生活欲望之对象,而关于人之精神的学科也。夫人生理想不能仅限于生活之局部,而自有其神妙玄灵之真善的意识,故应山川而兴感;见日星而为文。倦鸟还乡或动故乡之思,而白云飞荡则有思亲之涕。他若徘徊废墟,摩娑旧物,则忽生兴亡之感慨,思古之幽情。凡此生活以外之物事,其变幻游翔存留遗迹,亦何与于吾现世人生之毫末,而丧志怡情。较之一己生理的激动为尤甚者,何也?是即敝屣生活之欲望,而触敢其自然的性灵,一旦因外界之变更,遂致手足舞蹈、啼笑悲欢而不能自主,忘神气,堕形骸,亡利害之端,泯是非之迹,放诸四海而皆准,行之百世而勿违者也。知此者,庶可与言美学。 心理学家言,人有大我小我之别。所谓小我者,盖基于生活欲望而立言;而大我,则我之精神的我也。详而言之,其理至随。然从可知美之为物,非小我之所能载,以小我徒能满足生活的欲望故;若大我,则既为我之精神实质,自能抱一成纯而居乎尘垢之外,以陶,以冶,以遨,以游。欲知人生美的观念之所由始,舍大我其谁归耶? 美之观念既明,可进而言优美与壮美。 壮美 吾人所观外界之事物,至为繁夥,其广大无限之现象,即所以引起壮美感觉之由来。其中于人心也,不可方物,不可端倪,其来不可圉,其去不可止。量之所涌,无可以因限度。是量,即外延之壮美。而其感人之力,即为内包之壮美。是二者,为自然力、精神力之所寄托,故壮美可表列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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