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社会现象之联系
《社会科学概论》·瞿秋白
社会之结构 总上所论,社会的结构可以略示以下图:(图略) 社会生活的总象大致如此。各种社会现象都有相互的联系,绝非独立自在的;而且每种现象既自成其为一系统之后,又各有内部的发展公律;不过社会是包含这些种种现象的一大系统,他的基础是生产力之状态及经济关系,这经济基础的发展是其他一切现象的根本。可见社会现象之间的联系非常复杂:各种现象的内部发展公律,——社会心理上,如群众心理的自然公律;组织技术上,如生产或行政机关的机械公律等——错综交触,又间接直接的受经济基础发展的影响。评论这些细密的联系及其发展是各种分科的社会科学的事——概论里不能赘述。况且必须以具体的史实或时势来应用,才能切实显示社会现象的公律。概括的笼统的论断,是唯物的互辩法所不许的。然而应当特别注意: 社会的唯物论之真义 (1)生产力之状态是社会最后的根底——是社会结构内的物质成分(人与自然的接触点)——这是历史的(社会的)唯物论的根据。决不能以经济利益为社会发展的渊源,更不能指欲望、肉欲为社会现象的根本——这是世俗的唯物论。譬如说,“某某因为要吸鸦片而受贿,于是上劝进表,当猪仔,——政局因之而变,所以历史是物质欲望的产物。”这说法其实是唯心论:欲望、肉欲是一种心理现象;如果人类欲望的满足,不曾以物质的体力变更自然界的物质(生产劳动),那时人类的心理状态亦不能变,那时人类社会也不能变。再则,譬如胡适之说陈独秀认经济为物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