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论

《社会科学概论》·瞿秋白
社会科学之对象 社会科学是研究种种社会现象的科学:譬如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等。社会现象是人与人之关系及互动——父子、君臣、雇主佣工之间,各有一种特定的关系;买卖、劳作、征兵、审判、罢工、战争等,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影响或互相动作。这些关系和互动便是社会现象:既不是什么化学作用,亦不仅是物理或生理的动作,而是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现象。现代的科学已经渐渐能够对于这些现象加以有系统的研究。 所谓科学是什么?宇宙间及社会里一切现象都有因果可寻;——观察、分析、综合,因而推断一切现象之客观的原因及结果,并且求得共同的因果律,便是科学。自然科学用这种方法去研究自然界物质的相互关系或动作;社会科学便用这种方法来研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或动作。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在于研究的对象不同,而不是性质相异——决不能说“自然现象有因果,社会现象却没有,因此,社会科学不是研究因果律的”。这是因为人亦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本身亦是物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要有自然界的物质做中介。假使自然界现象都有因果,独有人的现象没有,那么,岂非人是一个大怪物,说好听些,“人是万物之灵”? 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之异点 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有些地方是很相同的:自然现象有许多种,社会现象也有许多种;自然现象相互之间有联系——化学的、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各种现象都互相牵涉;社会现象相互之间亦有联系——经济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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