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中国先哲之人生道德理想论(下)
《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唐君毅
(六)道德意识中之平等慧与差别慧 (七)良知与当然之理之内在性 (八)恕道与过失罪恶之拔除 (九)修养重建本教始之功夫 (十)一切人生活动皆可为一目的 (十一)人生一切活动与苦乐之遭遇皆充满价值意义 (六)道德意识中之平等慧与差别慧 儒家之此种教人以无限责任感,为其当下所当为之道德观,产生一种道德生活中之一极高之平等慧与差别慧。盖人为其当下所当为时,以当下所遇,恒为一特殊之情境,所接之人物,为一特殊之人物;于是吾人对之之道德责任意识,遂亦必特殊化其表现方式。此表现方式之必须特殊化,亦即转而使此道德责任意识本身之具体内容,亦特殊化。由此而一切抽象之道德品目,落到实践上,皆必俟吾人之心之斟酌权衡,以求一至当之道以实践之,更无现成之可袭取。凡执一定之方式,以应当下之特殊情境,皆恒不免有所不合。勉强执著而不舍,则恒使吾人对当下情境之特殊性,有所忽、有所舍,而有所忍。故孔子谓"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诚必义之与比,而后吾人任何真正之道德行为,乃皆成为当下精神上之一创辟,无所袭取,无所雷同,乃有唯一无二之特殊价值。然自另一面言之,则正因吾人当下所遇之情境,与适合之而当有之道德行为,为特殊者唯一无二者,故一切当有之道德行为,皆不能相凌驾,不能相代替,而为平等的分别表现吾人之仁心之流行,昭露吾人之性德于世界者。由是而人与人之各种关系,人与集体、社会、家庭、国家、天下之各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