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隋唐之制度

《中国文化史》·柳诒徵
三国以降,世乱如棼丝。凡百政治,苟且补苴,无所谓经制也。北朝元魏,颇有善制,孝文以后,复不能继续进步。嬖幸擅国,以至于亡。北周继魏,有志复古。苏绰、卢辩等,咸有制作。 《周书·苏绰传》:“太祖召绰,拜大行台右丞,参典机密。绰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计帐户籍之法。”“又为六条诏书,奏施行之。其一先治心,其二敦教化,其三尽地利,其四擢贤良,其五恤狱讼,其六均赋役。太祖令百司习诵之,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卢辩传》:“除太常卿、太子少傅。孝武西迁,朝章礼度湮坠咸尽。辩因时制宜,皆合轨度。”“初,太祖欲行《周官》,命苏绰专掌其事。未几而绰卒,令辩成之。于是依《周礼》建六官,置公、卿、大夫、士,并撰次朝仪,车服器用多依古礼,革汉、魏之法。事并施行。”“辩所述六官,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自兹厥后,世有损益。宣帝嗣位,事不师古,官员班品,随意变革。”“于时虽行《周礼》,其内外众职又兼用秦、汉等官。” 然徒务复古,而无古人之精神,又不能尽革时弊,未足语于善制也。惟隋承周而唐承隋,因革损益,亦当远溯其源焉。 《隋书·经籍志》史部有旧事、官职、仪注、刑法四篇,皆六代之典制,惜其书多不传。然其纲要,则散见于五代史志中。 《隋书考证》:“唐武德五年,起居舍人令狐德棻奏请修五代史。十二月,诏中书令封德彝、舍人颜师古修隋史。绵历数载,不就而罢。贞观三年,续诏秘书监魏徵修隋史。十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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