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优生原理》·潘光旦
这本小书代表着两个时期的努力。全书八章里,最后论宗教与选择的关系的一章写在战前,民国二十四年的春季,是十九属于编述性质的;当时曾交与青年协会书局印行,作为《基督教与中国改造丛刊》的一种,题目定为《宗教与优生》。因为是单行本,当时别有一段《引言》说: “谁都承认宗教是一种很巨大的势力。不久以前我们有人到一个很破落的小乡村(北平西北郊清华大学迤东的西柳村)里去放一些贷款。这个村子里只有五十多家,想借钱还债或做小本生意的倒在半数以上,经济能力的衰落是可想而知的了。但说也奇怪,村中唯一的一座庙宇却是修得很整齐,而是最近修缮过的,并且那笔修缮费一望而知要比我们贷款的总额为大。我们当然可以说,神道的‘榨取力’比任何人的力量还要来得大,但我们一样的可以说,信仰对于人事的影响,有时候确乎是可以大到无坚不摧,无微不至。 “这样一种巨大的势力,对于一个民族的生活、健康、以至于整个的运命,当然不会没有影响,并且料想起来,这种影响一定是很深刻、很普遍的,正因为宗教是一种能传播广远而能深入人心的东西。本篇讨论有两层用意,一是就此种影响,加以历史的推敲与分析,二是根据了鉴往知来的原则,要看宗教的发展与民族的健康,两者之间,怎样才可以发生一番相成而不相害的关系。” 在单行本里,此文原分五小章:一、宗教与民族健康的一般关系;二、宗教与古代西洋民族的兴亡;三、基督教与西洋民族的健康;四、中国民族与宗教信仰;五、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