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美的人生观》·张竞生
总论 本章与前章所说的不同处:前章对于人生观是用分析的方法去研究,本章则专在综合与整个上做功夫。前章是用科学方法的,本章则用哲学的眼光。可是,分析与综合,科学与哲学,不是根本上的差异,乃在进行上的手续不同而已。人生观,一方面是当用科学方法去分析,一方面又当用哲学的眼光去综合,然后才免堕落于神秘或陷入于粗俗的毛病。我尝对于“爱情”一问题说它是可用科学方法去分析的,因为我们可以求出爱情的条件。但爱情也是“哲学的整个”,因为我们从主观上把那些条件做一块儿看去,自然是似乎无条件可以分析了。我今再把这个爱情问题稍微详说于此,以为人生观的问题上做一个举例。我意谓人们所叫做“无上神秘”的爱情,乃是由一些条件所组合而成的。由一种各不同的条件所组合的结果,而可断定它必生一种各不同的整个爱情(因爱情是由条件所合成的,所以由条件组合上的不同而可以有无数个的爱情)。倘使人们知道理智上固有逻辑,情感上也有逻辑,理智情感组合上尚可有逻辑,那么,爱情纵然如世人所说的全部情感,尚有情感逻辑上的定则。但我意,爱情不单是情感的,它是由情感和理智所合成为一个整个的——如孔、墨、释、耶的救世热诚,谁能说他们全为情感所冲动,毫无理性的作用呢?由此说来,人生观的定则,比普通科学的定则较为繁杂,即是人生观上常把情感与理智组合成为“整个作用”的缘故。所以身当其事的人无不自以为神秘或直觉的了。实则,苟能从客观上去观察,又苟能把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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