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二十则
《管锥编》·钱锺书
一一 閔公元年 士蔿曰:“不如逃之,無使罪至,爲吴太伯,不亦可乎?猶有令名,與其及也。”按吞言咽意,苟盡其詞則當增“不如奔也”或“寧奔也”一句。二年,狐突曰:“孝而安民,子其圖之,與其危身以速罪也”;引而不發,與此正同。襄公二十六年,聲子曰:“與其失善,寧其利淫”,則如《書·大禹謨》之“與殺不辜,寧失不經”,或《論語·八佾》之“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詞意俱盡。《國語·晉語》九,董安于曰:“與余以狂疾賞也,不如亡”;《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燕將喟然歎:‘與人刃我,寧自刃’,乃自殺”,又“魯連逃隱於海上曰:‘吾與富貴而詘於人,寧貧賤而輕世肆志焉!’”皆稍減藴藉之致,不如《左傳》記士蔿、狐突語之善於用晦也。 一二 閔公二年 晉侯使太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狐突歎曰:‘……雖欲勉之,狄可盡乎?’……先丹木曰:‘是服也,狂夫阻之。曰:盡敵而反,狄可盡乎?雖盡敵,猶有内讒,不如違之’”;《註》:“‘曰’,公詞”。按觀先丹木之語,則知晉侯必曾面命申生“盡敵而反”,狐突“敵可盡乎?”一語,亦即針對晉侯之命而發。先此獻公面命申生一段情事,不加敘述,而以傍人語中一“曰”字達之,《史通·敍事》篇讚《左傳》:“覩一事於句中,反三隅於字外”,此可以當之。《史通》所舉“穿革”、“挾纊”兩句,似皆不足相比,蓋祇形容情狀,而未包藴事實也。《模擬》篇又稱左氏“文略理昭”,舉例:“中軍、下軍争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