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序

《老学八篇》·陈柱
柱自去年秋,为诸生讲《老子》,爰著《老子集训》,略采诸家之说,参以己见,意欲使之粗明训诂,稍通玄恉也。既课毕,爰复授此八篇,以与《集训》为一经一纬之用焉。既毕业,乃为之序,曰: 呜呼!老子之学,盖一极端自由平等之学也!知此者,其唯清之严又陵乎?其言曰:“黄老之道,民主之国之所用也,故能长而不宰,无为而无不为。君主之国,未有能用黄老者。汉之黄老,貌袭而取之耳。”呜呼!吾读其说。不禁重为老子悲也!夫以酷爱自由平等之学说,不为天下后世之学者所知,而为少数狡诈者貌袭,转以其所以欺天下愚后世者,归功于老子。夫老子岂敢受其功哉? 盖尝试论之:老子唯欲求夫平等自由,故对于古来君主,欲以恩德市民,聪明耀众,以遂其奴隶亿兆、鞭笞天下之愿者,不得不深恶痛绝之。故为说以告之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又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盖一有仁之心存焉,则望报之念斯起,而所谓仁者已立成市道,异夫天地所以生万物之心矣。夫存于心者曰仁,见于行事者曰为。爱人当本不仁之心,则为政当为无为之政。故虽有政府,爱民治国,不足以言功,不足以言德。夫然:则一时之为政者,不足以劳吾民之爱戴,而封建世袭之根据,乃于是乎无所托足矣。此老子之所以为民主之治也。 知此者,唯庄周最贤,故掊击政府亦最力,以至智为大盗积,至圣为大盗守。大盗者何,则政府是已。故曰:“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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