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南北朝时期的舞蹈
《中国舞蹈史话》·常任侠
自汉代设立“乐府”,下迄魏晋,都无太大的改变。到了南北朝时,由于政治地域的分裂,原在北方的统治者,向江南迁徙,北方归于各少数民族统治,主要是我国的匈奴族、鲜卑族、西藏族(羌族)等作为中国北部的统治上层,文化生活、风习好尚,都有不同。于是舞蹈艺术,南方与北方也各呈面貌。南方继承着汉魏的旧乐,并且逐渐采集了民间乐舞,有所发展。于是有“雅舞”、“杂舞”。雅舞用之郊庙朝飨,杂舞用之宴会,《乐府诗集》所举,可以按索。北方则多好胡(中国北部的匈奴族)、戎(中国西部的羌族)之伎。中国西部的中亚细亚,是当时东西方交通的要冲,西部各民族乐舞,大举传入。如天竺(印度)、龟兹(库车)等音乐舞蹈,上至宫廷,下迄闾巷,盛极一时。这就成为亚洲各民族舞蹈艺术交流混合的时期,以中国的文化艺术为基础,吸收了各种不同的艺术风格,创造出灿烂的光彩。 南朝雅舞、杂舞之外,又有《西曲歌》与《子夜吴歌》,其中亦有舞曲,《乐府诗集》[1]说:“西曲歌出于荆、郢、樊、邓之间,而其声节送和与吴歌亦异,故其方俗谓之西曲云。”《古今乐录》说:西曲歌有三十四曲,其中《石城乐》等十六曲并舞曲,舞歌均存。今按《石城乐》、《乌夜啼》、《莫愁乐》、《估客乐》、《襄阳乐》、《三洲乐》、《襄阳蹋铜蹄》、《采桑度》、《江陵乐》、《青骢白马》、《共戏乐》、《安东平》、《那呵滩》、《孟珠》、《翳乐》、《寿阳乐》等,都系队舞,旧舞十六人,至梁代减为八人。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