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 言

《校勘学》·钱玄
校勘,是指用精密的方法、確鑿的證據,校正古書中由於抄寫或翻刻等原因而産生的字句、篇章等錯誤。這是整理古籍過程中十分重要的一項工作,也是查閲古籍的人必須具有的基本功。 校勘學,是研究有關校勘問題——如校勘的對象、校勘方法、校勘史等——的一門學科。它應該屬於文獻學的一門學科,因爲它是以古文獻爲研究對象的。它跟文字學、訓詁學、音韻學等都有密切的關係,校勘需要綜合運用這些學科的知識、理論來進行工作,所以校勘學是一門綜合的、應用性的學科。 校勘最早稱“校”,或稱“校讎”。劉向在他所著的《别録》中,經常把“校”和“校讎”同時互用。如: (1)漢劉向《晏子書録》:“所校中書《晏子》十一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讎太史書五篇。”[1] (2)《孫卿書書録》:“所校讎中《孫卿書》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複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2] 劉向對“校讎”這個詞有個解釋: (3)《文選·魏都賦》李善注:“《風俗通》曰:按劉向《别録》:‘讎校,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爲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3]按,“相對”下應脱“爲讎”二字。 《太平御覽》六一八,也引劉向《别録》,略有不同。李善注引作“一人讀書”,《太平御覽》引作“一人讀析”。[4]“析”字在這裏不好講,疑是“札”字之誤。札,指竹簡、木牘。劉向以爲:一個人讀書,從本書的上下文而校正錯誤,這叫校;兩個人對校,一個拿著書,看着、聽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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