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書面材料發生錯誤的原因

《校讎广义·校勘编》·程千帆
書面材料發生錯誤的原因大致有兩種:一種是由客觀因素造成的,如風吹、日曬、火燒、水浸、蟲蛀等自然現象導致書面材料的亡佚、殘缺或模糊不清;一種是由主觀因素造成的。後者又有無心之誤與有心之誤兩種情況,如王念孫《讀淮南雜志叙》云:“凡所訂正,共九百餘條。推其致誤之由,則傳寫訛脱者半,憑意妄改者亦半也。”陳垣《校勘學釋例·序》也稱沈家本刻《元典章》,“其間無心之誤半,有心之誤亦半”。無心之誤是由疏忽、錯覺等心理因素造成的,有心之誤則出於誤改。我們將於以下各節作進一步的探討。 第一節 致訛的原因 致訛的原因主要是人們在傳寫或刊印書籍時,對原稿或底本的字形、字音、詞義等的誤解。誤解導致誤改,其原因和呈現的形態也很複雜。今略述如次: 一 因形近而訛 不少漢字的字形相近,極易混淆。前引《抱朴子·遐覽》篇:“書三寫,魚成魯,虚成虎。”説的就是這個問題。 如《淮南子·説林》云:“褰衣涉水,至陵而不知下,未可以應變。”王念孫指出:“陵當爲陸,字之誤也。陸與水相對,作陵則非其指矣。《意林》引此正作陸。”(1) 司馬遷《報任少卿書》首句云:“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宋吴仁傑指出:“牛當作先,字之誤也。《淮南書》曰:‘越王勾踐親執戈爲吴王先馬走。’”(2)“先馬走”猶後世所謂馬前走卒。劉向《晏子書録》就已指出了以“先”爲“牛”的現象。此外牛與午之間也易寫錯。張鷟曾判唐給事中楊珍奏狀以崔午爲崔牛之誤,斷笞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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