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校勘學的界義與功用

《校讎广义·校勘编》·程千帆
第一節 校勘與校勘學的發展 校的本義是犯人帶的木枷。許慎云:“校,木囚也。”(1)一副木枷由兩片組成,而兩片大小必須大體一致,才便於上鎖,因此事先要將它們放在一起加以比較。這樣,校字用作動詞時便有比勘核對的意思。後來人們又引申其義指校正書面材料的文字異同。《國語·魯語下》云:“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以《那》爲首。”鄭玄《詩譜》也引用了這段話,孔穎達《商頌譜》疏加以解釋説:“韋昭云:‘名頌,頌之美者。’然則言‘校’者,宋之禮樂雖則亡散,猶有此詩之本。考父恐其舛謬,故就太師校之也。”(2)這裏的校字顯然是指校正文字錯誤。 又徐鉉《説文》新附云:“勘,校也。”(3)勘亦作刊。清鈕樹玉考證道:“古書用竹簡,故校勘字作刊。《廣雅》刊訓定。《玉篇》:‘刊,削也,定也,除也。’義並與勘合。”(4)勘或刊有削除覆定的含義,與中國早期圖書利用竹木作載體有關。漢應劭云:“劉向爲孝成皇帝典校書籍二十餘年,皆先書竹,爲易刊定。可繕寫者,以上素也。”(5)可見古人整理圖書是先寫在竹簡上的。這便於發現錯誤時削除改正。待校訂無誤後,再寫在帛上。唐韓愈《秋懷》詩中“不如覷文字,丹鉛事點勘”(6)的勘字,也指校正文字錯誤。 校勘一詞可能出現於南北朝時期,梁沈約《上言宜校勘譜籍》云:“宜選史傳學士諳究流品者爲左民郎、左民尚書,專供校勘。”(7)又《北史·崔光傳》云:“光乃令國子博士李郁與助教韓神固、劉爕等勘校石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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