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章
《老子校释》·朱谦之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蹊。 严可均曰:「为天下蹊」,各本作「溪」。释文:「溪,或作溪。」 罗振玉曰:景福本亦作「溪」,景龙本作「蹊」,敦煌本作「奚」,下并同。 谦之案:作「奚」是也。庄子天下篇、淮南道应训引作「溪」,此或后人以老子误字改之。「溪」,玉篇:「诘难切,与溪同。」说文:「溪,山渎无所通者,从谷,奚声。」此虽可说为表卑下之德,但与下文「为天下谷」义重。若作「蹊」,则更无义。案敦煌丁本作「奚」,「奚」乃古奴仆之称。周礼天官序官「奚三百人」,注:「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才知以为奚。」「为天下奚」,犹今言公仆,与知雄守雌之旨正合。 为天下蹊,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罗振玉曰:「为天下蹊」,敦煌本无此句。 谦之案:遂州本亦不重此句,下仿此。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常得不忒,复归于无极。 魏稼孙曰:「为天下式」,「溪」「谷」二句重,此句不重,盖脱。御注三句皆重。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为天下式」等重句,一本无。 严可均曰:「常得不忒」,各本作「常德」。 谦之案:「忒」,敦煌本作「贷」。按「贷」假借为「忒」。礼记月令「毋有差贷」,即毋有差忒也。章炳麟新方言曰:「月令注:『不贷,不得过差也。贷本作忒。』今人谓过曰忒,如过长曰忒长,过短曰忒短,亦通言泰,一音之转。」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得乃足,复归于朴。 严可均曰:「常得乃足」,各本作「常德」。「于朴」,御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