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章

《老子校释》·朱谦之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 严可均曰:「能守」,王弼「守」下或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侯王」作「王侯」,景福本「若」作「而」。「之」字,景龙、御注、英伦、傅奕本均无,范本、室町本有。「无为而无不为」,即庄子天下篇所述关尹、老聃之道:「在己无居,形物自着,其动若水,其静若镜,其应若响。」无为也,而无不为也。又阮籍通老论曰:「道者法自然而为化,侯王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易谓之太极,春秋谓之元,老子谓之道。」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之朴」。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朴」。毕沅曰:「『朴』本作『朴』,同。」「化而欲作」,「作」与「无」为对。尔雅释言:「作,为也。」又为「变」。礼记哀公问「作色而对」,注:「变也。」「化而欲作」,即化而欲变。「朴」,说文:「木素也。」书梓材「既勤朴斲」,马注:「未成器也。」论衡量知篇曰:「无刀斧之断者,谓之朴。」 无名之朴,亦将不欲。 严可均曰:「亦将不欲」,王弼作「夫亦将无欲」。 罗振玉曰:「无名之朴」,据释文,王本似无此句。「夫亦将无欲」,释文:「无,简文作不。」又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无「夫」字,「无」亦作「不」。 于省吾曰:按老子「夫」字多为后人所增。「无」作「不」者是也。河上公本正作「亦将不欲,不欲以静」。今以古书重文之例验之,「亦将不欲,不欲以静」,本应作「亦将不=欲=以静」,是「无」应作…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