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
《要修科仪戒律钞》·朱法满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十二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饭贤缘第一 夫圣教兴,道风着,贤人出,圣德隆。感应之理既彰,饭贤之仪见矣。 《太真科》曰:家有疾厄,公私设厨,名曰饭贤。可请清贤道士上、中、下,十人、二十四人、三十人、五十人、百人,不可不满十人,不足为福。贤者廉洁,亦能不食,食亦不多,服饵浆药,不须厚馔,是世人所重献之,崇有道耳。此时,应须立坛。先三日清斋,后三日言功。贤人身中,多神故饶之,德重故厚之。食以饱为度,味以适为期。供食一如斋食,不得荤秽。犯者,五刑论。客月以经三请,不可条名。贪腆之客,不可数啖天厨。其科中委细,十以上纸,今人不多为此厨事,故不具抄耳。 《玄都律》曰:三会吉日,质对天官,教化愚俗,布散功德,使人鬼相应而有杂秽者,殃及后世主者,罚算一纪。 律曰:正一左右平气以上,一人当七人望;丘治道士,一人当三人;诸佩箓吏兵以上,一人当二人;更令童子,二人当三人;散民,一人当一人。生男,上厨;生女,中厨;增口益财,下厨。 律曰:道士为人解厨,须择大德之人、善心者,不用恶逆无礼之人,解不得福。违律,罚算一纪。 律曰:夫为厨,客一时来,不得参差坐,并皆心存太上善心,不得语杀生、畋渔、猎捕之事。违律,主客被考病三年。 律曰:若道士为人设厨时,客前烧香,不得荤秽。违律,考病百日。 造殿堂缘第二 夫立善方,假凭慈力,取证因果,要藉信生。功德着於因前,妙因彰於来劫者矣。 《太真科》曰:俗人能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