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
《伤寒论校注》·刘渡舟
漢 張仲景述 晉 王叔和撰次 宋 林 億校正 明 趙開美校刻 沈 琳仝校 辨陽明病脉證并治第八合四十四法,方一十首,一方附,并見陽明少陽合病法。 提要 本篇首先以“太陽陽明”、“正陽陽明”、“少陽陽明”叙述了陽明病邪之來路和陽明病的成因。繼之以“胃家實”三字高度概括了陽明病證的裏、熱、實三大特點。 陽明裏實證,輕重不一,故其治療有調胃承氣湯、小承氣湯、大承氣湯之異。 陽明熱證,包括熱鬱于上的梔子豉湯證、熱盛于中的白虎加人參湯證、熱與水結于下的猪苓湯證。 仲景以假賓定主手法,論陽明虚寒病證於陽明裏熱實證之前,意在對比求辨。同時本篇論述了濕熱發黄的茵陳蒿湯證、梔子蘗皮湯證、麻黄連軺赤小豆湯證,爲陽明邪熱與脾濕相合爲患,不專爲陽明所主,故置於篇末。 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第一。三味,前有陽明病二十七證。 陽明病,脉遲,汗出不惡寒,身重短氣,腹滿潮熱,大便鞕,大承氣湯主之。若腹大滿不通者,與小承氣湯。第二。大承氣四味,小承氣三味。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鞕者,可與大承氣湯。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與小承氣湯。若不轉失氣,不可攻之。後發熱復鞕者,小承氣湯和之。第三。用前第二方,下有二病證。 傷寒若吐下不解,至十餘日,潮熱,不惡寒,如見鬼狀,微喘直視,大承氣湯主之。第四。用前第二方。 陽明病,多汗,胃中燥,大便鞕,讝語,小承氣湯主之。第五。用前第二方。 陽明病,讝語,潮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