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
《伤寒论校注》·刘渡舟
漢 張仲景述 晉 王叔和撰次 宋 林 億校正 明 趙開美校刻 沈 琳仝校 傷寒例第三 提要 本篇可視爲外感熱病學的概論,傷寒辨證之規範。内容包括四時正氣之序、預防傷寒之法、感而即病之傷寒、伏氣所發之温病與暑病、時行疫氣之寒疫與冬温、新感激發伏邪的温瘧、風温、温毒與温疫、六經傷寒與兩感爲病等,并以斗曆候氣法占測正令,以驗太過與不及,還對外感病的治療、護理及預後作了原則性的論述。 四時八節二十四氣七十二候決病法 立春正月節斗指艮 雨水正月中指寅 驚蟄二月節指甲 春分二月中指卯 清明三月節指乙 穀雨三月中指辰 立夏四月節指巽 小滿四月中指巳 芒種五月節指丙 夏至五月中指午 小暑六月節指丁 大暑六月中指未 立秋七月節指坤 處暑七月中指申 白露八月節指庚 秋分八月中指酉 寒露九月節指辛 霜降九月中指戌 立冬十月節指乾 小雪十月中指亥 大雪十一月節指壬 冬至十一月中指子 小寒十二月節指癸 大寒十二月中指丑 二十四氣,節有十二,中氣有十二,五日爲一候,氣亦同,合有七十二候,決病生死。此須洞解之也。 《陰陽大論》〔1〕云:春氣温和,夏氣暑熱,秋氣清凉,冬氣冰列〔2〕,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爲病,以傷寒爲毒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爲温病,至夏變爲暑病。暑病者,熱極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