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集卷之十二

《不居集》·[清]吴澄
酒傷 總論 吳澄曰:曲糵之戒多矣,而人終日飲酒,腸胃熏蒸,真元暗損,人習以為常,而不察耳。蓋人之所賴以生者,氣血也,氣血有真元以統御之。真元者,人性命之根本也。人之云性命則知重,而不知縱飲則暗損真元,損真元一分,即暗損性命一分,不可輕視也。余少年時,亦喜豪飲,後究岐軒之書,猛加警戒,先少飲節飲,漸至不飲,而今已數十年於茲矣。追思曩日暢飲諸友,同席歡娛,厭厭夜飲,不醉無休,曾幾何時,而今十無一二人矣。雖曰人之壽命修短自有定數,而未必非狂藥之為害也。 縱酒成勞 少年縱酒,多成勞損。夫酒本狂藥,大損真陰。惟少飲之,未必無益;多飲之,難免無傷;而耽飲之,則受其害者十之八九矣。且凡人之稟賦,臟有陰陽,而酒之性質,亦有陰陽。蓋酒成於釀,其性則熱,汁化為水,其質則寒。人縱飲之,為患匪淺也。 —陰虛者縱飲之,則質不足以滋陰,而性偏動火,故熱者愈熱,而病為吐血、衄血、便血、尿血、喘嗽、煩躁狂悖等症,此酒性傷陰而然也。 —陽虛者縱飲之,則性不足以扶陽,而質留為水,故寒者愈寒,而病為臌脹、泄瀉、腹痛、吞酸食少、亡陽暴脫等症,此酒質傷陽而然也。 凡縱酒者,既能傷陰,尤能損陽,害有如此,人果知否?矧酒能亂性,每致因酒妄為,則凡傷精竭力,動氣失機,及遇病不勝等事,無所不至,而陰受其損多罔覺也。夫縱酒之時,固不慮其害之若此,及病至沉危,猶不知為酒困之若此。故詳明於此,以為縱酒者之先覺云。 澄按:人之稟受,臟腑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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