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素问释义》·张琦
热论第三十一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黄帝问曰: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愿闻其故。 热病,即温病。冬不藏精,热自内发,复感春时风露之邪而成,与伤寒之所因不同,故曰伤寒之类。《难经・五十八难》:伤寒有五,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是也。王叔和引此经以释仲景伤寒,遂使寒热混淆。有即病者为伤寒。不即病者为温热,及传经为热。种种谬说,由不考本篇之旨也。 岐伯对曰: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风府。 督脉穴在项后发际。 故为诸阳主气也。 太阳为诸阳之长,总统六经,主于皮毛,故风寒之初客,皆在太 阳。 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 寒伤营,营气郁遏则发表热,此以伤寒明热病之多死。 其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 两感者,寒水伤而又伤,故一曰脏腑俱病,此以两感明热病之可生。伤寒不死,两感必死。热病介于生死之交,惟视汗泄得宜,以为转移也。 帝曰:愿闻其状。 岐伯曰:伤寒一日巨阳受之,故头项痛,腰脊强。 六经相传次第,伤寒、热病所同,以热病为伤寒之类,故统云伤寒也。伤寒邪先在经,里气无亏,必病深而入脏腑。温热则经与脏腑并发,此为异也。足太阳之脉,从巅入络脑,下项,循肩髆内,挟脊,抵腰中,经气为邪所郁,故强而痛。 二日阳明受之,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而鼻干,不得卧也。 经气逆,故不得卧。 三日少阳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