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四 辨卦繇
《周易通论》·李镜池
“繇”,卦爻辞的旧称,春秋时《易》筮见于《左传》、《国语》的统称“繇”,卦辞与爻辞不分。又占得一卦再占这个卦哪一爻,叫“之”。之,变也。这时还没有“初”、“二”至“上”等爻位,也不称阳爻为“九”,阴爻为“六”。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崔武子使御者东郭偃娶棠姜(偃之姊,棠公妻),筮之,“遇‘困’之‘大过’”。陈文子说:“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即困六三爻辞。繇与谣通,可能把卦爻辞当歌谣看。到了《易传》,解卦辞的名“彖”,卦辞也叫“彖”,爻辞叫“爻”。《系辞》:“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变者也。”“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王注:“彖,总一卦之义也;爻,各言其变也。”孔氏《正义》:“彖谓卦下之辞,爻谓爻下之辞。”故唐以后就称卦辞爻辞,合称卦爻辞。 由于《易传》尤其是《象传》专从爻的位次讲《易》,除了爻位说就照抄或变相地照抄爻辞,甚至说到反面去了。这种爻位说成为《易》学权威,二千年来说《易》者没有超出它的樊篱。究竟卦爻辞能不能用爻位来解?卦爻辞跟爻位有没有关系?《易传》所说对不对?这是关于理解《易》文的重大问题,不可不辨。 追溯历史,春秋时《易》筮,有用“卦象”和“卦德”解释的,如《左传》闵公元年载: 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 之“比” (按即初九变初六)。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