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历代咽喉口齿的解剖名称
《中医喉科学》·佚名
自《灵枢•经水篇》:“若乎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提出“解剖”之后,当然为医学界所乐于利用。可惜被几千年来“身体髪肤,受之父母,弗可毁伤”的封建顽固思想所扼杀。甚至作屍体解剖者也要处以极刑。且看《南史•顾覬之传》:“时,沛群相县唐赐,往北村彭家饮酒,还,因得病吐蛊二十余物。赐妻张,从赐临终言,死后亲刳腹,五脏悉糜碎。群县以张忍行刳剖,赐子副又不禁止。论妻伤夫五脏,刑子不孝,……。”在这种情况下,纵然还有些解剖资料遗留下来,也是寥廖无几,在喉科方面仅有:《灵枢•肠胃篇》:“唇至齿长九分,……齿以后至会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口广二寸半。……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咽门重十两,广二寸,至胃长一尺六寸”。《难经•四十二难》:“喉咙十二两,广二寸,长一尺二寸,九节”。《欧希范五脏图》:“喉中有窍,……一食一气,互令人吹之,各不相戾”(考《欧希范五脏图》梓于1045年,比欧洲的《人体的构造》出版于1540年要早上500年)。 解剖资料固然很少,但解剖名称则相当丰富,原因是文献量多。但另一个原因是古人是封闭式的不相交流,于是各人自由题名,这样则难免给后学者带来了许多不方便。兹列述如下: 1.咽喉: 咽:见《灵枢》。喉:见《素问》。咙:见《灵枢》。嗌:见《灵枢》。《医彻》注:“嗌以上者可见,嗌以下者,不可见”。重楼:见《黄庭经》,称为十二重楼。嗓: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