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美国的失业救济
《萍踪忆语》·邹韬奋
失业原是资本主义的必然的副产物。在美国就是在华尔街最繁荣的时代,据最低的估计,至少也有两百万的失业者。那个时候,因受着资本主义宣传的麻醉,大多数的工人还相信个人因失业而遭受的窘境,全是由个人的不勤于工作,或至少是由于个人的倒霉,绝对想不到这凄惨的现象后面,实伏有社会制度的大缺憾。那时对于失业的救济仅是属于私人的“慈善”事业,实行其所谓“个别事件”(“Case Work”)的理论,这个理论的要旨是主张当前的美国社会制度根本没有什么错误,只不过有些个人不能使他们自己适应于当前的“完善的”社会制度罢了。再说得明确些,这意思就是:因失业而穷困,是由于个人的过失,除怪他自己外,不能怪别人,于是他对于利用他而获得利润的阶层,以及维持资本主义的政府,都没有要求救济的权利。这样一来,失业的救济只能仰着所谓“慈善机关”的鼻息了。 在实际有许多慈善机关对于失业也不肯救济,例如美国的红十字会有几百万金圆的存款,对于失业的救济就干脆地谢绝,理由是该会的救济只限于“上帝的行为”(“An Act of God”)所造成的天灾!前总统胡佛宣言失业救济是地方的问题,应由地方政府的机关设法,和中央政府是不相干的;而在地方政府方面,却宣言破产,无力担任:这样你推来我推去,而一千六七百万的失业者和三千万的倚靠他们的家属,继续地在饥饿线上滚着。这些失业者和倚靠他们的家属,总计起来,约在四千五六百万,占美国全国人口约三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