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颉刚:写歌杂记·起兴

《古诗歌笺释三种》·朱自清
幼读朱熹《诗集传》,见他在“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下释云: 兴也。……雎鸠,水鸟,……生有定偶而不相乱,偶常并游而不相狎,故《毛传》以为挚而有别,……是诗言彼关关然之雎鸠,则相与和鸣于河洲之上矣。此窈窕之淑女,则岂非君子之善匹乎!言其相与和乐而恭敬,亦若雎鸠之情挚而有别也。 我的心中很疑惑:雎鸠是情挚而有别的,君子与淑女是像它们的,那么这明明是“比”而不是“兴”了。 朱熹所下的赋兴比的界说,是: 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其所咏之词也。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赋和比都容易明白,惟独兴却不懂得是怎么一回事。看《诗集传》中他所定为兴诗的许多篇,还是一个茫然,如《桃夭》篇云: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他解释道:《周礼》,仲春令会男女,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 那么,这诗是说在桃花盛开时她嫁了;咏桃花以著嫁时,乃是直陈其事的赋诗。又如《麟趾》篇云:麟之趾,振振公子。 他解释道:麟之足,不践生草,不履生虫。振振,仁厚貌。 这诗既说仁厚的公子同麟趾一样的爱物,又是一首以彼物比此物的比诗了。朱熹自己审定的许多兴诗,不但不足以证成他的界说,反与其他的别两类相混,这如何可以使得我们明白呢? 数年来,我辑集了些歌谣,忽然在无意中悟出兴诗的意义。今就本集所载的录出九条于下: 一、萤火虫,弹弹开,千金小姐嫁秀才。……(第十九首) 二、萤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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