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百五十三 元祐五年(庚午,1090)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哲宗元祐五年十二月丙午盡其月 十二月十六日丙午【一】,輔臣面奏:「乞以湖北之渠陽寨復溪洞之誠州,補其舊族楊光潛之子昌達為刺史,先奏知,續入狀,畫一行之。」 劉摯自敘其本末云:「渠陽舊屬溪猺,熙寧、元豐間取其地,自是蠻酋歲出侵擾。元祐三年,(元祐三年當作二年,事在七月辛酉。三年十一月辛酉、十二月丁酉,四年五月辛卯,當并此五年十二月丙午考詳。)議者爭言欲棄其地,朝廷重其事,故廢誠州為軍,餘裁廢有差。而侵齧出沒猶不已,乃以知荊南唐義問為轉運使,專措置之,駐於黔陽縣。選人余卞前為澧州推官,上書請廢其地與蠻,以息邊患。至是,義問辟以為勾當官。二人意主於棄地,朝廷固亦久以是為議,但今方其跳梁為患,宜先有所痛懲艾,然後許之。於是發京西將兵并土兵殆萬眾,益以黔南兵丁,給錢二十萬緡,責以討撲。自十月後,兵數進,焚蕩廬屋禾倉等,奪其兵械甚多。但以溪洞地險,有林箐巖穴之阻,官軍不可以深入,多隔溪水林薄相射,其殺傷甚眾而不能得其級,故八戰皆勝,級纔得二百餘。朝廷不欲專責以級,蓋數級以為功,懼其反害平民。從來將兵者欲多級者,數殺良民老小或運糧人夫,斬其首,議者所痛歎久矣。及義問奏捷,(奏捷見十一月十八日戊寅。)亦略足以申威靈。其酋曰楊晟秀,既逃遁藏於飛山,故近日官軍圍其巢。今窮迫,與其族數十人作狀請命,義問連上之。朝廷遂欲息民,竟其事,故議如義問所畫如此。其間奏請疑不能無小謾,然包之以就大計爾。」(復以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