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百三十 元祐四年(己巳,1089)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哲宗元祐四年七月盡其月 秋七月己巳朔,冀州南宮等五埽危急,詔撥提舉修河司物料一百萬應副。 庚午,朝奉大夫岑象求為考功郎中。 辛未,中書省言:「內外官再任,及六曹郎官於本曹易部,並係降誥,緣元除已給,請今後止降黃牒。」從之。 壬申,吏部言:「祕書省官三年為一任,復置館閣校勘。正字,四年成任,任滿除祕閣校理,校書郎任滿除集賢校理,並謂陞朝官、知縣已上資序之人。餘且除館閣校勘,候及上項官資序改校理。校理以上資任,依官制以前法,到館一年與通判;一任回,并到館三年,與知州;已係通判資序,即二年與知州。祕書省官關陞,不用舉主。著作郎、佐郎、祕書郎,並除陞朝官、知縣已上資序人,餘如舊制。任滿日,著作郎除直集賢院,佐郎、祕書郎除集賢校理。」從之。 樞密院言:「新復諸監牧馬,元祐三年經春大雪苦寒,已特免一年比較。其人員兵級,欲取死亡最多最少者賞罰。」從之。 詔:「三京緣賊盜按舉許留守司行遣外,其緣軍馬將兵按舉及差官事,令逐路安撫司行遣。」從京西安撫司請也。 甲戌,右諫議大夫范祖禹為中書舍人兼侍講。左諫議大夫梁燾、左司諫劉安世、右司諫吴安詩同奏,乞留祖禹依舊供諫職,而祖禹亦請追還告命。詔其告命令閤門繳納。(從祖禹等所乞,在十二日,今并書。) 步軍都虞候姚麟權殿前司事,其馬軍司并新舊城巡檢,令以次官分領之。 明堂禮儀使、知樞密院事安燾奏:「近為母患病,乞罷明堂禮儀使及知樞密院事,除一在京宮觀差遣。」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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