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百十八 元祐三年(戊辰,1088)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哲宗元祐三年十二月盡其月 十二月乙亥,樞密院言:「荊湖北路羅家蠻刼掠財物,焚燒屋宇,申訴多不受理,上下隱蔽,將來減退兵將,糧道恐難通行。詳前此唐義問累奏移廢城寨已畢,而蠻情不能上戴寬恩,輒敢侵犯不已,若不隨宜討殺,則必倣傚,轉難處置。欲令唐義問及程節疾速具析申奏,及措置之因,如諸處蠻尚敢潛伏屯結,即選兵將官討捕。仍告諭歸明團峒蠻人,勿令動搖驚擾。」從之。(舊錄云:「弃城以安蠻情,而侵犯刼掠不已。」新錄削去。) 宮苑副使胡田知沅州。六宅使時定充荊湖北路都監,駐泊辰州,俟蠻事息日奏裁。仍令體度新堡寨蠻情,以時巡遏,存問首領之人。 丙子,遼國遣使長寧軍節度使邪律迪,副使中散大夫、守太常少卿、充史館修撰鄧中舉,來賀興龍節。 己卯,詔宗室在式假,興龍節許易金帶上壽。 庚辰,樞密院言:「歸明人給田舊條,如堪耕種田不足,給戶絕田。元祐田令,堪耕種田不足,給常平田。緣常平田止是人戶抵當場務折納等田土,數目不多。」詔添入常平田不足,給戶絕田。 甲申,詔令唐義問、程節於渠陽寨協力措置蠻事,以狼江、貫堡、豐山蠻猶犯邊【一】故也。 三佛齊貢奉人請以金蓮花一十五兩、真珠五兩、龍腦一十兩,依例撒殿。從之。 丙戌,以雪寒泥濘,免朝參五日,給役工假三日。 詔刊神宗皇帝舉御史詔於御史臺,從滕元發請也。 左武衛大將軍郭逵卒。(舊錄云:「神宗經制西 () ,以王韶為沿邊安撫,招納木征,措置有序。逵忌之,按韶盜用庫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