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十一 熙寧五年(壬子,1072)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神宗熙寧五年三月盡其月 三月辛巳朔,權御史中丞鄧綰言:「昨彈奏馬仲甫,朝廷令韓縝根治,聞縝乃累責汲光分析。況朝廷增置主簿,本欲振舉頹弊,光盡心職事,若非理責令分析,恐乘此不敢措置,非朝廷設官之意。」仲甫性素寬,光喜檢察,吏人有所為輒申中書,又密以三班事告綰,綰即彈奏仲甫,從而罷去,朝廷以綰章令縝案之,不盡如章也。去年十二月癸亥,綰奏。 壬午,權鄆州觀察推官許安世為著作佐郎、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吏房公事。 癸未,編修中書條例曾布等言:「中外臣僚陳乞恩澤,皆無法制,臨時輕重不等。今欲見任兩府,歲許陳乞差遣一人;內宰臣、樞密使兼平章事,非因事罷者陳乞轉官一人,指射差遣二人;餘執政官罷者轉官一人,指射差遣一人。若有勳勞即取旨。待制以上,許陳乞差遣一人,轉至學士者又一人。三路、廣、桂安撫使及知成都府、梓州差遣一人,親子孫循一資。廣南轉運、提點刑獄許奏子孫或朞親合入官一人;成都、梓州、夔路差遣一人,子孫循一資。」從之。本志同。 遣內藏庫副使王中正往秦鳳路緣邊司勾當公事,仍令中正同劉宗傑及安撫司官,相度古渭寨可與不可建軍具奏。 甲申,詔環慶經略司,如夏國差人來議界至,或修納幹堡、礓石寨,即檢會夏國所上表章,依見今漢蕃住坐耕牧處定界至,以前嘗誤牒宥州稱無人拘占上件田土,恐夏人固執牒語故也。日錄:王廣淵奏章威地雖見耕牧,緣前報夏國不曾耕占此地,恐必來爭。四月三日,又二十一日當參考。 上謂王安石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