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移光绪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一一六○六--一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移文 印 淡水县印 私记 九年九月初三日到 私记 即用县、代理台北府淡水县正堂朱为移知事。本年八月十七日,奉本府宪陈札开:「照得州县交代,例限两月算结;其代理帘缺,及道、府委代人员,到任在两月以上,应一律将前任经手仓库款项,查明接收清楚,开折结报。前奉省宪详明,通饬遵办有案。兹查新县徐令,因病请假交卸,周令接代,已逾两月;应即饬令,将徐令任内征收钱粮、供屯、税契,并解给各款交代,一律接收。除分别札饬外,合就饬委,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将代理新竹县周交志侃,办接徐令锡祉任内经手仓库款目,监同赶紧会算,盘收清楚,录折送查;一面造册结报。毋稍徇延。切切。此札」等因。奉此,合就移知。为此备移贵县,请烦查照,希将应接贵前县徐令仓库、正杂各款交代,赶紧查开,覆折订期,三面会算,定折结报,幸勿迟延。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右移 代理新竹县正堂周 光绪九年八月二十八日移 印 淡水县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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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二四九札光绪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一一六○五--一下一章:第二五一移光绪九年十一月八日一一六○六--二《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二四○单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一一五一○--三第二四一移同治二年九月一一五一一--一第二四二移咸丰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一一六○一--一第二四三移咸丰十一年正月十七日一一六○二--一第二四四单(附回照)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一一六○二--三第二四五移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一一六○二--七第二四五移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一一六○二--七第二四七总折稿光绪六年十一月一一六○四--一第二四八四柱细册光绪八年五月一一六○四--二第二四九札光绪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一一六○五--一第二五一移光绪九年十一月八日一一六○六--二第二五二移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九日一一六○六--三第二五三副详及批光绪九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六○六--四第二五四议覆光绪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一一六○九--一第二五五札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月一一六○九--二第二五六札光绪十三年九月十九日一一六○九--三第二五七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四日一一六一○--一第二五八清册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一六一○--二第二五九移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三第二六○申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六一○--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