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卷清道光(二)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缪荃孙
十六年正月辛卯,以陶澍奏江广盐务滞销,纳尔经额又奏楚岸盐斤短缺,两省同时具奏,情形互异。谕陶澍、纳尔经额查明据实奏报。癸巳,陶澍等奏筹议约束粮船水手章程,下大学士、军机大臣会户部议。乙未,展缓江苏高邮等三十九州厅县卫逋赋。 二月丙辰,怡良署江苏布政使。庚申,修青浦万安桥。甲子,冯元锡奏:苏、松、太道监理关务阳金城,晓谕各口告示概不用印,稿不存案,纵容幕友、家丁骚扰商船。谕陶澍、林则徐:即将所指各款确切查明,从重惩办。命永停两淮盐政每年所进元宵烟盒花爆例贡。 三月己丑,陶澍奏:江苏镇江为漕运咽喉,每遇江潮低落,推挽倍劳,请将张官渡一闸移建此处,改为正闸。允之。 四月辛酉,拨山东耗羡、河南平粜盈余等银共十六万两,协济宁、苏两藩库耗羡不敷银两。戊辰,命恩铭、赵盛奎赴清江浦查访。甲戌,催两淮解积欠参斤变价银八十一万七千余两。 五月壬子,展缓江苏海州等四州县歉收新旧额赋。 六月癸丑朔,御史王藻奏:稽察运丁盗卖亏短、搀和、偷漏。下直隶总督、漕运总督会议。 七月癸未,允两淮应解参斤变价银两如旧价,四等参每两仍为四百换,五等参每两作为一百八十换,减去嘉庆十二年后加价。丙申,怡良护江苏巡抚。 八月丁巳,免江苏嘉庆二十三年至道光十年民欠地丁、漕项、芦课等银四百十五万两,米谷一百十八万石各有奇。 九月壬寅,李象鹍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丁巳,寅德奏:江苏新涨沙地、官产民地胶葛不清,以致续经新涨之地概未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