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上)

《朝鲜王朝实录[宣祖实录]》·佚名
(壬寅)三十五年大明萬曆三十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甲午,上在貞陵洞行宮。 ○卯初,上親臨率百官,行正朝賀禮。 ○大臣〈判中樞府事李德馨爲班首。〉及二品以上問安,答曰:「知道。」 ○獻納金光燁啓曰:「大司憲奇自獻、持平尹義立、掌令呂𥙿吉、司諫洪遵,幷引嫌而退。崔永慶爲奸臣所構陷,橫罹逆獄,竟至瘐死。深冤大痛,一國之所同然也。幸而聖明洞燭其無辜,贈其職而雪其冤,則朝家之是非已定,固無待於區區之辨說矣。其時成渾,擅名望於一時,爲當路所取重,而明知其孝友氣節之可尙,則力辨誣枉,猶可救止,上章訟冤,亦無不可,而永慶馴至於再鞫,權奸遂得以甘心。今者嶺南儒生之論,激發於累歲之後,則其心所存,固難測知,而謂成渾指揮搆殺者,雖曰過中,論以窮源,則渾亦豈得辭其責乎?憲府於處置黃愼之時,唯知救解成渾之爲務,竝欲與當時構陷者之罪,而分疏掩庇,多費辭說。臺諫以辨別是非爲職,則論事之體,不當如是也。呂𥙿吉在呈告之中,則雖不可異同於其間,而旣答通示之簡。則所失,亦當與其時同僚無異矣。奇自獻、尹義立之不欲苟且相容,乃其宜也。固無可避之嫌。玉堂之處置兩司也,斷以論事之誤,則憲府之失,乃重於諫院,而一出一遞,處置乖當。洪遵旣參上箚之時,勢不可仍在言地。請大司憲奇自獻、持平尹義立出仕,掌令呂𥙿吉、司諫洪遵遞差。」答曰:「依啓。」 ○朴而章爲司憲府執義,李成祿爲成均館直講。 1月2日 ○乙未,仁順王后忌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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