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年(上)

《朝鲜王朝实录[宣祖实录]》·佚名
(丙午)三十九年大明萬曆三十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庚午,上在貞陵洞行宮。 ○辰時,上行望闕禮。 ○朝,王世子問安。 ○三公及二品以上問安,答曰:「知道。」 ○右承旨宋駿以禮曹言啓曰:「臣等伏承昨日聖批,至以:『不當引之例,不當爲之。』事,爲敎。臣等雖無狀,何敢妄引不當引之例,强請不當爲之事乎?自古帝王之多歷年所,無非憂勤惕慮,所其無逸之效。而厚德深仁,浹於肌骨,悠久不忘,則以臣子懽忻抃躍之至情,其不欲遵依古今典禮,以慰擧國臣民之望乎?而況我朝已行之規,旣如此;皇明兩朝之禮,又如此,何獨於今日,闕而不行?臣等今日之啓,實出於大臣之意,而亦是環東土黎庶之所共祝望者也。請賜一兪,以快輿情。事係典禮,惶恐敢啓。」傳曰:「不須如是,勿爲爲宜。」 1月2日 ○辛未,朝,王世子問安。 ○下備忘于政院曰:「工曹,生牛皮外方多數卜定,必有殃及農牛之弊。京中無屠牛處乎?生牛皮貿諸京中,不可勝用矣,何必竝此徵之於外方乎?言于工曹,更爲參酌施行。」〈史臣曰:「大哉,王言!一下而澤洽黎庶;恩及禽獸,仁民愛物之德,嗚呼,至矣。」〉 1月3日 ○壬申,朝,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啓曰:「《璿源錄》校正,實國家莫重之擧,爲有司者,所當十分詳愼。而設局累年,慢不致察,詿誤顚錯,不一而足,已極可駭。至於車天輅有妻娶妻,斁敗倫紀之罪,王法之所不可容貸,而不爲稟斷,擅自懸錄於璿系之中,循情蔑法,莫此爲甚。有司堂上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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