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
《朝鲜王朝实录[仁祖实录]》·佚名
(丙子)十四年大明崇祯八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丁未,上有疾,停正朝望闕禮。 1月2日 ○戊申,禮曹判書洪瑞鳳,往視諸陵後入來,以英陵弘濟洞爲可用,上以弘濟洞去京遠,使之更往審擇,仍命宦者徐後行,隨瑞鳳以往。擇山時,宦者偕行,始此。 1月3日 ○己酉,左議政吳允謙病,上遣內醫診視,又遣承旨問之。 ○以李敬輿爲左副承旨,權坽爲正言。 1月4日 ○庚戌,慶尙道山陰縣雷震古木,又震民家積草。 ○禮曹請依前日國喪時例,勿行春享大祭,上從之。以仁烈王后尙在殯殿故也。 1月5日 ○辛亥,右副承旨李敬輿啓曰: 「《禮》曰:『之死而致生之,不知也;之生而致死之,不仁也。』是以,凡喪之未葬者,全用象生之禮。蓋聖人,深體孝子不忍死其親之心,至於儀章度數,文具末節,莫不致謹焉。人子之於親喪,其禮如此,則臣子之於國恤,何獨不然?今者大行王妃仙寢未移,象服未冷,中外惟正之供,朝夕進膳之節,衣食盥櫛之設,罔或少異於平日。獨此百僚朝謁,禮之大者,而賓天翌日,遽卽停廢,至使遠近奔走之臣,彷徨怵惕,展哀無所,此豈情理之所安,而節文之無缺者乎?請令禮官,商議處置。禮曹以旣無前例,事涉義起,請議於大臣。領議政尹昉以爲:」敬輿之啓,語頗深切。不可以小節而忽之,請依此擧行。「 上從之。 ○憲府啓曰:「頃日本府箚中,論謚一款以爲:『謚者,有司之事也。』若出於一時人主之意,則恐來後世之議,啓他日之例也。今大行王后謚號,朝廷旣…